觀看人次:215人 我要按讚  0 個讚

公佈欄

流水號 BB11509005
公告日期 2026-09-08 ~ 2026-12-31
公告主旨 【小秘訣】建議核定表「屬建築類」案件審查流程調整,新增審查委員線上查核簽認功能
公告內容 系統新增「建築及道路開發水土保持計畫審查查核表」審查委員線上簽認功能。
本次功能調整後,審查委員完成查核表審查後,可直接透過系統進行線上簽名及簽認作業;待所有審查委員完成簽認後,公會才可送出建議核定表。送出後,系統將自動彙整委員簽名,並合併至屬建築查核表中的「簽章委員」欄位。
小秘訣
步驟 1.
審查召集人/公會於案件審查期間,請先建立「建議核定表」,並點擊「暫存」按鈕完成暫存。



步驟 2.
若身分為「召集人」建立查核表,也同時進行簽名時,於完成簽名時,系統將提醒,「建議核定尚未建立,此簽名加入清單後,系統將會同步暫存表單。」,點下「確定」按鈕後,系統將自動同步暫存建議核定表。



步驟 3.
若身分為「審查委員」,進入審查案件後,請點選畫面右上角功能選單中的「委員簽認」,進入建議核定表。
進入建議核定表後,請切換至「簽認」頁籤,並點擊「簽認簽名」按鈕。



步驟 4.
系統將顯示簽名畫布,委員可直接於畫布上進行簽名。完成簽名後,請點擊「完成本次簽名」,即可完成本次簽名作業。 完成後,系統將顯示提醒:「已完成本次簽認,是否要留在原頁還是返回詳情頁?」委員可依當次操作需求,選擇留在目前頁面或返回案件詳情頁。



步驟 5.
所有審查委員皆完成簽認後,公會才可送出建議核定表。送出後,系統將自動彙整所有委員的簽名,並合併至屬建築查核表中的「簽章委員」欄位。



步驟 6.
若案件後續遭退回補正,系統仍保留原審查查核表的勾選內容及委員簽名,審查委員仍需再次確認查核表內容,並點擊「確認無誤」按鈕,不需要再重複簽名。



公佈單位 大地工程處審查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