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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佈欄

流水號 BB11304002
公告日期 2024-04-08 ~ 2024-12-31
公告主旨 【小秘訣】審查階段建議核定退補正修改程序完整教學!
公告內容 建議核定被退補正但是檔案都無法上傳嗎? 系統目前由技師上傳最終定稿版之「定稿本」、「水土保持設施配置圖(圖6-1)」及「臨時性防災設施配置圖(圖7-1)」,若建議核定退補正意見中需要修改核定本、6-1及7-1,請審查單位於建議核定頁面按下「退回技師補正」按鈕並填寫補正期限及補正內容,確認送出後,技師將收到信件通知進行補正,技師補正完成後由審查單位進行最後檢視,確認修改完成後即可重新送出建議核定表單。
小秘訣
步驟 1.
若建議核定由大地處審核後結果為「退補正」,將寄信通知審查單位。審查單位於功能選單點選「建議核定補正」,即可查看審核結果。



步驟 2.
審查單位應根據「本次應修正內容」修正建議核定資訊,若需修正「核定本」、「水土保持設施配置圖」、「臨時性防災設施配置圖」,請點選「退回技師補正」,並填寫補正意見及補正期限,將此案退回給技師,由技師補正資料。



步驟 3.
技師收到退補正通知信後,點選「上傳定稿本/相關檔案」查看退補正歷程,並根據說明修正資料,修正完成後送出。



步驟 4.
技師補正資料後,系統將以信件通知審查單位查看技師補正結果。審查單位確認補正資料後,若資料仍需技師修改,可再次點選「退回技師補正」,請技師再次補正。



步驟 5.
技師補正完成後,由審查單位進行最後檢視確認內容無誤後,即可點下「確認送出至大地處查核」,完成該次退補正修改。



公佈單位 大地工程處審查科